2022年6月6日,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最高可获得10万元以上的奖励;而且国家安全机关会在广播、电视、报刊 、互联网等媒体对举报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也有部分网友提出疑问:近年来,不少地区已经就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制定了相关奖励办法,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为何国家安全部还要专门为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制定奖励办法呢?
2017年,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该奖励办法,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
2014年4月,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并发表重要论述,揭示出当代国家安全的基本构成要素。此后,国家安全的概念一直在不断完善中。
国家安全的范围涵盖领域十分广泛,有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等……这些领域,都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
从古至今,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若我们放松警惕,让国家安全的高地滋生“蚁穴”,则随时都会面临“溃堤”的危险。
像贪图蝇头小利,与境外间谍勾联;在海港看到军舰拍照晒朋友圈;在网上转发不实谣言;为图方便,通过社交媒体传递涉密文件;携带未经检验检疫的动植物入境;对外泄露自己掌握的重要行业数据;小学生教材上出现不合适的插图……这些我们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安全威胁,虽然不像战争、自然灾害具有肉眼可见的杀伤力,但却极可能对我国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等造成严重危害。
回到最开始的问题。国家安全部门在奖励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外,又专门制定办法奖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拓宽了当前对国家安全的保护范围,也是应对严峻复杂国家安全形势、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必然要求。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 事实上,我们也看到,近年来,随着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公民自觉主动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情况显著增多。
例如,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期间,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就对多名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功人员进行了表彰。
这些人员中既有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科研工作者、现役官兵,又有社区居民、沿海渔民、务工人员等。他们有的发现可疑人员通过互联网,以利诱、招聘、交友等欺骗手段,勾联策反我境内人员实施间谍窃密行为。有的反映个别背景特殊的境外公司和人员,通过所谓项目合作、代理或旅游观光等名义,搜集我科技、生物等领域情况。有的是出海捕捞作业时,在我领海捞获水下可疑窃密装置。还有的是发现我军事目标周边存在失泄密风险隐患等等。
2021年,曾有一条新闻冲上微博热搜。福建一学生发现有人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通过拨打12339电话进行举报。安全部门经核实后,成功制止并惩处了这起危害国家安全事件,该学生也因此得到表彰以及物质奖励1万元。
这些都是广大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的具体体现。可见,保护国家安全这项工作,既不神秘,也不高深,人人有责、人人可为、人人担当。
我们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要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坚守住自己身边的国家安全防线。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一定能筑起保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